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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金和遗属费改为银行卡办理(发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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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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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15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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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邮政储蓄银行邮单领取离退休金(遗属费)的离退休人员(遗属):
为方便广大离退休人员和遗属领取退休金和遗属费,经研究决定,凡在鞍山市社会保险局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取款通知单》领取养老金和遗属费的人员改为银行卡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由受益人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鞍山银行总行(地址:铁东区五一路15号,原一百商店对面)办理银行卡,之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新办理的银行卡和开卡手续,于2013年5月10日之前到鞍山市社会保险局发放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鞍山市社会保险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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