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认证是指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对申报政府项目、包装上市、投保企业年金及其他情形的参保单位履行参保缴费义务情况进行认定和证明。
从2016年1月1日起,拟对各企业用人单位申请社保出具缴费认证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认证的单位要在认证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至社保局办公室,经局领导批准后稽核处进行稽核认证。
二、申请认证的单位要准备好认证所需资料及复印件。
1.认证区间总账、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生产成本明细账、制造费用明细账、管理费用明细账、在建工程明细账、销售费用明细账、其他往来明细账、会计凭证等(总账收入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认证区间各月工资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认证区间各月申报表及缴费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所得税汇算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最近一次社保登记证年检表。
6.《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认证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后输出一份纸质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7.公章。
三、稽核部门对申请认证的单位在认证区间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后,填写“认证表”及“认证意见”报局长批示,经局长签字办公室加盖“鞍山市社会保险局”公章后方可出具认证。